“区属国企被本单位一名职工给告了,被判赔上千万。该企业在应诉时不仅对原告主张完全认可,而且还主动请求上调赔偿数额,多赔了200万元,极为反常!”近日,一起看似平常的民事诉讼案件,引起了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注意。
去年初,鼓楼区纪委监委收到关于区属国有企业南京鼓楼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鼓环公司)败诉的信访举报。举报称,鼓环公司职工、南京易仕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仕达公司)控股股东周波,以合作清运渣土纠纷为由起诉鼓环公司,一审法院判决鼓环公司赔偿1200万元,在庭审过程中,鼓环公司甚至还主动将周波主张的每月赔偿数额由15万元调至18万元。这里面到底有什么猫腻?该区纪委监委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此展开调查。
“在深入分析鼓环公司与周波的业务合作后,我们发现鼓环公司引进合作伙伴不规范,费用结算不合常理。”该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六室主任周刚说。随即,调查组调取了鼓环公司、易仕达公司及两家公司人员全部银行信息,通过专项审计和大数据分析,一条隐藏的利益链慢慢浮出水面:数年来,周波利用易仕达公司与鼓环公司结算业务费用,收取巨额资金后,又转入周波个人账户提现,而鼓环公司主持工作的原副总经理孙明文、鼓环公司渣土运输公司原经理张京宁等人的银行账户同期恰有大量现金存入。
随后,调查组明确主攻方向,重点调查国有企业人员不正确履责和国有资产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以此为突破口,一步步发现了孙明文等人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等违法犯罪事实。
经查,2013年6月至10月,孙明文、张京宁与周波深知鼓环公司业务来源稳定、盈利可观,便共谋共同出资,陆续购买14辆卡车挂靠在该公司名下,对外以易仕达公司名义开展垃圾和渣土清运业务,并制定《车辆合作协议》,规定车辆运营中产生的安全、处罚、人员管理风险均由鼓环公司兜底,而利润皆由三方赚取。经过周密筹备,隐身在孙明文等人背后的“影子公司”正式启动运营。
2013年7月至2017年2月,在鼓环公司运力充裕的情况下,孙明文利用其分管渣土清运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擅自将公司的垃圾和渣土清运业务交由其参与投资的14辆卡车承运,累计从公司结算渣土清运费2605.78万元,共获取非法利益约660万元。
2016年,南京市对渣土运输行业进行整顿,由于周波购买车辆无相关资质,且因违规运输被频频曝光,“影子公司”运营难以为继。眼瞅着预期利益赚不到了,3人便密谋起诉鼓环公司索要钱款。孙明文让公司向周波发函收回车辆承包权,再由周波起诉主张鼓环公司赔偿购车款等费用。诉讼时,孙明文置鼓环公司利益于不顾,对周波主张均予以认可,后3人私分了法院判得的380余万元赔款。2019年,周波又起诉鼓环公司要求赔偿其预期利润1200余万元,孙明文“积极”配合,致使企业濒临破产,遂被群众举报。
在这起窝案中,孙明文、张京宁等人还涉嫌收礼、私设小金库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目前,孙明文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张京宁被开除党籍。涉案5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