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委宣传部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2023年3月8日召开反馈会,反馈了4个方面13大类53项具体问题及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十堰市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深入,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学懂弄通上还不够深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先后召开部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二是强化学习研讨,结合宣传思想工作职能,开展专题学习和交流讨论。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印发《市委宣传部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
2.关于“学习成果转化上还不够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配合市委办开展2023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学一报”及时上报十堰市委宣传部。二是组织召开宣传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研讨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并开展集中研讨交流。三是对相关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四是结合新闻舆论和网络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开展网信管理、新闻媒体培训。
3.关于“组织推动全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宣传部拟定并提交市委办印发了《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丹江口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任务清单》,切实抓好学习培训,坚持以“两团多队”为主体,组织好“五路大军”进基层集中开展理论宣讲,扎实推动贯彻落实。二是积极服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并做专题研讨发言。三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分主题分月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印发《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至全市各镇(办、处、区)、市直各单位,印发重点学习内容提示。
4.关于“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强化效果,掀起全市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用力不足,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入脑入心、家喻户晓还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开展宣讲。召集部分“两团多队”单位就持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讲再次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各成员单位立足自身优势积极开展理论宣讲。二是建立常态机制。印发《关于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典型人物进基层宣讲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二次党代精神的通知》。指导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组织驻村干部持续开展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讲的通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院场会、户户走到等形式深入开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讲。
5.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不平衡”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纳入市委第三轮巡察重要内容、纳入季度绩效考核。印发全市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重点任务清单,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市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丹江口市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做实做细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等风险排查。将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从宣传部门和市委党校中选配意识形态工作专干为宣讲教师,举办专题培训班。三是开展督办检查。配合市委第三轮巡察对市财政局、统计局、商务局、生态能源中心等4个单位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丁家营、土关垭、牛河林区、均州办、文旅局等5个单位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四是召开联席会议。召开意识形态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点,安排部署下一步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管理和“扫黄打非”等工作。
6.关于“对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督办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企业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排查。组织市科经局、市市场监管局、丹江口经济开发区、市商务局等部门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会议,要求迅速对所监管企业开通的网站、新媒体账号等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建立完善了台账,同时制定了网络舆情收集、处置等长效管理制度;二是开展网络安全检查。与专业单位协商,对我市所有网站、业务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全市网络安全。督促各地各单位采取多种措施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技术水平,继续加大网络安全硬件投入,同时不断加强软件更新,组织关键设施核心安全防护措施部署和策略优化配置,落实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整改、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市委网信办到汉江师范学院丹江口校区进行网络安全知识讲座。
7.关于“新闻舆论阵地建设还有待加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选准绿色低碳发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文旅活动等切入点,策划特色亮点主题宣传;二是做好“水文章”,开展新闻推介会、地域特色产品展会活动宣传;深挖水资源保护、乡村振兴、文旅项目活动等特色题材,精心策划宣传主题;三是在抓好对内宣传的同时,把做好对上宣传作为展示丹江口形象,提升丹江口知名度的重要一环来抓。围绕文旅品牌推介、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营商环境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库区护水、好人好事等主题主动开展创作。四是组建骨干通讯员队伍,举办全市新闻宣传培训,印发全市新闻宣传报道要点。
8.关于“新闻发布机制未做到常态化,发布的主动意识还不强,发布制度机制的完善、督导及落实上还需强化”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新闻发布机制,印发《中共丹江口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向十堰市委宣传部报送了丹江口市新闻发言人、新闻联络员和丹江口市2023年拟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二是积极配合全市“三花节”文旅活动,举办新闻推介会;三是印发《中共丹江口市委宣传部关于建立新闻发布工作激励和问责机制的通知》。
9.关于“新闻通讯队伍能力水平还不高”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力打造“云上丹江口APP”融媒体移动传播矩阵,创作内容围绕文旅品牌推介、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营商环境打造、生态环境建设、库区护水、好人好事等主题进行精品生产;二是武当杂志社日均采编稿件6篇,微信公众号日均发表1篇,最高阅读量达2万余次,线上日均活跃量达5000余人,粉丝量达20万人;三是市融媒体中心重大时政新闻、重大社会事件的新闻报道内容和宣传信息、消息,采编发布严格执行“三审”制。四是举办“通讯员培训大讲堂”和《市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宣传通讯员业务培训》。
10.关于“农村意识形态阵地有短板”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摸排设备底数,组织各文化站开展“村村响”摸底统计。二是制定维护计划,制定《“村村响”机房管理制度》,向各镇办文化站下发《关于做好“村村响”终端监督巡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文化站做好“村村响”终端维护巡查工作。每年投入资金用于“村村响”广播信号传输及安装更换维护;三是明确监管责任,督促市融媒体中心做好“村村响”节目采编、每天三次对农广播及“村村响”、应急广播机房工作,保证对农广播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11.关于“监督检查责任落实不严实”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丹江口市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二是对2022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2023年第一季度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对各镇(办、处、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点对点进行反馈,明确要求落实问题整改;三是对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就网络安全问题进行工作约谈。四是积极落实十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督办工作。常务副部长潘相国同志组织第二轮被巡察的单位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整改情况和台账进行了具体督办指导。
12.关于“阵地管理还存在监管不到位的地方”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各乡镇宣传委员、市直单位分管领导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二是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潘相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三是武当杂志社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和岗位大练兵活动,定期开展期刊出版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组织学习《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根据《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职责的暂行规定》要求,定期开展专题工作会议,研究编辑出版情况。进一步重视样本缴送工作,做到专门部署,专人负责,在期刊出版后30日内,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缴送样本;四是市委宣传部切实加强对各单位举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等活动审批把关。
13.关于“聚焦中心工作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照上级和全市绩效考评细则,对部领导班子责任分工进行了调整。二是围绕全市“拥江发展战略”“冲刺百强 经济倍增”目标,用好宣传矩阵,大力报道我市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推进落实情况。三是成立新闻宣传组、舆情监测组、志愿服务组,组织部全体干部和全市党政机关志愿者,全力服务全市文旅新闻媒体宣传、舆情监测引导、安保志愿服务等工作大局。
14.关于“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还不够优化”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市城创办拟定《丹江口市城创办内部机构设置》;根据创文要求,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为抓手,成立巡查和应急机动组,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国测巡查和应急机动工作方案》,针对各点位每周展开常态化全面督导;二是出台《国测点位督查工作方案》,定期开展碰头会,对发现的问题消耗督办,发放《一日巡查问题清单》,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督办;针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十堰市第一季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召开安排部署会,对测评存在的潜在问题以及注意事项进行安排部署;将重大测评中丢分单位,纳入季度绩效考核,根据失分分情况打分,对国测期间,出现失分、失误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了工作约谈,发放《工作约谈书》;三是开展“户户走到”大排查,动员党员干部包社区、下村入户,开展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同时开展“共同缔造”活动,以“积分制”为载体,充分激发群众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内生动力,提高群众参与度;市城创办对社区重点户,发放《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丹江口市民文明读本》、共建文明城市折页,广泛宣传创文相关知识,同时开展问卷调查试点工作,展开网络问卷调查、街访问卷调查、入户问卷调查、短信问卷调查,统计居民群众满意度,收集群众建议。
15.关于“乡村文化振兴有短板”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壮大民俗文化队伍,组建舞龙队、舞狮队,在“三花节”活动中进行了舞龙舞狮展演,举办全市舞龙舞狮展演大赛。二是市文化馆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分队走进牛河林区“共同缔造”示范村凤凰山村开展“灵秀湖北·四季村晚”文化惠民演出。三是市文联挖掘收集整理《沧浪民间故事集》,申报“湖北省沧浪文化之乡”文化品牌创建。四是结合共同缔造,加大对示范村及共同缔造村村史馆建设的规划设计和史料收集工作,完善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
16.关于“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氛围还不够浓”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电视《丹江口新闻联播》、专刊《丹江口专刊》、新媒体《水都网》分别开设了“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刊播相关政策解读以及我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动态新闻、工作成效、及各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宣传报道等内容;二是充分发挥全媒体平台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和优势,全方位、多角度,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重点宣传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的主要内容和活动中涉及到的工作动态、现阶段取得的成绩、工作举措、日常动态消息进行新闻宣传报道。同时,加强通联对上宣传,积极向省和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反映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举措、进展和成效;三是通过水都网、云上丹江口APP、水都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优化营商环境》《六城创建在行动》《“贴心城市”创建》《丹江口市营商环境改革年活动系列解读》等4个专题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好政策和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设成果。
17.关于“对印刷和文化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发展,树立服务意识,破解发展难题,带着责任和政策俯下身子、深入企业、主动指导和帮助解决问题的力度还不够大”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文旅局主抓,统计局配合,商务局、经信局、发改局、税务局、行政审批审批局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好文化产业发展的综合、指导、协调、督办服务工作。二是坚持定期走访调研,适时召开文旅企业座谈会,及时了解武当大明峰等已进规企业经营情况,指导拟进规企业做好数据填报、经营问题解决等工作。
18.关于“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较低”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依据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谋划重点文化企业作为培育对象,厚植文化产业发展潜力。二是着力抓好文化企业进规工作。
19.关于“文旅品牌宣传推广创新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市人民艺术剧院创作排练了“文物活化”系列情景剧《蔡候青铜剑·青铜卮·楚舞》。积极创作以沧浪文化为背景新创大型古装剧目“武当神戏”《沧浪歌》;二是围绕均州文化,打造《梦回均州》实景演艺;三是结合全市文旅活动,扩大丹江口对外美誉度和影响度,实施多场次文旅、农旅全媒体新闻宣传公益直播活动。重点做好各具特色的旅游对内对外宣传,如:库区游、红色游、休闲游、农业观光游等。大力推介五一文旅活动,先后联系湖北广播电视台、十堰广播电视台、十堰日报社、淅川广播电视台、老河口、郧阳区、竹山、竹溪、郧西、房县、武当山等十几家融媒体中心,在各自融媒体中心的微信号、官方网站、视频号上推介“夜游汉江 浪漫之旅”活动。并积极对接央视,在五一期间央视财经频道5月2日晚20:54《经济信息联播》现场直播连线丹江口展示五一期间“夜游汉江 浪漫之旅”盛况。
20.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有待持续加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丹江口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成立暨第一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联合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二是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建立丹江口市志愿服务项目库,培育常态化志愿服务项目;三是拟定《关于举办丹江口市首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的通知》;四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全市“共同缔造”示范村建设,聚焦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加强项目策划、设计和组织,打造了“水都巧姐”、“阳光未来”、“未”爱守护、情暖夕阳“老街坊”和水都渔业振兴5个志愿服务项目;五是下发关于组织参与省、十堰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的通知,组织召开志愿服务项目推进会。
21.关于“道德模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3年“德润丹江口·遇见最美”典型评选活动方案》,评选最美家庭、最美志愿者、最美青年、最美少年、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工人、最美农民、最美教师、最美医务工作者、最美交警、最美司机、最美环卫工人、最美村(社区)工作者、最美经营户等14个先进个人;印发《2023年《丹江口市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常态化组织开展“身边好人”选树活动。新修订印发的《关于印发〔2022—2023年度丹江口市文明单位考核验收评分细则〕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标准的通知》;二是已经对接有关单位,搜集我市各类先进典型;三是先后深入基层指导各村(社区)建设“好人榜”“善行榜”“义举榜”建设,组织各地评选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以及新时代好少年;四是建成“好人库”和“先进模范库”。
22.关于“宣传方式单一,对先进典型宣传的形象性、生动性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第七届丹江口市道德模范表彰工作;二是及时上报“十堰好人”候选人,完成“湖北省第九届道德模范”“十堰市第九届道德模范”推荐工作;三是组织先进典型开展基层事迹巡讲;四是印发文件安排部署2023年春节期间开展关爱帮扶模范人物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发出《致全市道德模范人物的慰问信》,为道德模范发放慰问金,落实关爱帮扶措施;五是在水都网开始“好人·模范”专栏,持续报道我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制作并播发礼敬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微视频;印制我市先进典型画报,在公共文化场馆、社区、村、小区等公共场所张贴;新建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先进事迹的“好人榜”,新建好人广场、好人墙。
23.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与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市文旅局在在“共同缔造”示范村杏花村开展“姐妹共建 幸福家园”文艺惠民演出活动。二是市文联结合共同缔造工作,组织成立村史馆建设专家指导组,对示范村及共同缔造村,制定村史馆建设考核验收标准,指导其规划设计和史料搜集工作。常态化开展市文联“红色文艺轻骑兵书法小分队”进乡村、社区开展送春联、送福字文艺活动。
24.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待加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经明确专人专责从事非遗保护管理工作;二是招录专业的非遗保护工作人员;三是已对现有的非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四是争取保障经费。做好与省文旅厅非遗处汇报沟通,争取2023年度非遗补助资金;为省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申请省级非遗保护资金资助;五是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大力推动传承人带徒授艺。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传承人,形成传承梯队;在市文化馆成立非遗传承人工作室;鼓励非遗传承人通过直播的方式,拓宽传播渠道、授艺形式展现非遗魅力;六是完善机构设置。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已向市编委办递交市文化馆加挂丹江口市非遗保护中心的申请;七是起草规划性文件。起草《丹江口市非遗保护与传承规划》《丹江口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草案;成立丹江口市非遗保护专家评审委员会,聘请专家承担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评审、论证、专业咨询和业务指导工作,已印发相关评委人员聘书;八是持续开展非遗进校园、非遗进景区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的通知》、《2023年丹江口市戏曲、非遗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九是推广非遗文创产品。将非遗工作室推出的非遗文创产品上传至我市数字文化馆线上平台。
25.关于“督导检查网络安全风险点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及时督办各重点单位处理网络系统安全隐患并建立安全防护;二是软件技术公司对我市网络安全“云检测”,定期开展排查;
26.关于“网络舆情处置不够主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各单位网评员监测、处理网络舆情常态化,全市网络舆论引导能力更加坚强。二是全市各类网络舆情信息根据敏感程度进行分类、研判、引导;三是通过考核督办等一系列措施,全市各地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四是出台《2023年丹江口市网信工作要点》。
27.关于“‘扫黄打非’工作还有待提升”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丹江口市“扫黄打非”工作方案》《2023年丹江口市“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办法》;二是召开“扫黄打非”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四是积极开展“扫黄打非”知识培训。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28.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学习各级纪委监委相关通报文件精神。二是常务副部长、党总支书记潘相国同志讲廉政党课。三是在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和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
29.关于“在履行‘一岗双责’上,主体责任内容不够明晰”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进一步明确,进一步细化分工;二是对内设股室负责人进行调整,明确各重点岗位责任人责任。
30.关于“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教育提醒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组织部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警示案例,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二是制定《市委宣传部绩效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在“五一”“端午”期间,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
31.关于“警示教育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学习近期纪委监委相关通报文件精神。二是以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组织部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警示案例。常务副部长、党总支书记潘相国同志讲廉政党课。三是以公示公告栏张贴“红黑榜”的形式,加强反面教育震慑力度。
32.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委宣传部《关于对市委第十五届第二轮巡察反馈财经违规问题的整改方案》;二是派专人参加由市财政局组织的市委第十五届第二轮巡察反馈财经违规问题整改推进会,认真学习整改工作要求,按时限报送整改推进情况;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召开机关财经管理制度培训会。
33.关于“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查阅和整理本单位财经问题相关凭证,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二是修订机关财务内控制度;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34.关于“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安排财务人员进行采购管理流程培训;二是对办公室相关采购人员对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财务内控等相关制度的学习;三是将采购事项计入固定资产。
3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二是根据十堰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制定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细则,开展指导和督办检查,并反馈问题情况,落实整改任务;三是印发《中共丹江口市委宣传部大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调研课题,由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开展基层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四是成立部机关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36.关于“日常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各分管领导在文件签批中,对工作安排进行了详细批示,细化到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二是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按照领导批示,准确领会工作要求,签字认领工作任务,在时限内及时完成并将承办结果告知办公室,办公室将文件分类归档待查。
37.关于“个别机关干部学习动力不足,工作标准不高,缺乏争先创优精神”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明确黄娟等10位同志岗位职责的通知》和《中共丹江口市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二是制定《市委宣传部绩效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对机关干部进行人事调动。
38.关于“服务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开展的“六个一” 活动;二是召开丹江口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成立暨第一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联合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修订完善《丹江口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丹江口市志愿服务嘉许激励办法》。联合团市委举行了“学雷锋”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暨“志青春”主题公益集市活动;三是聚焦群众需求,培育“水都巧姐”、“阳光未来”、“未”爱守护、情暖夕阳“老街坊”和水都渔业振兴5个志愿服务项目。
39.关于“服务二级单位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市委宣传部大调研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开展全市宣传思想业务学习培训和全市宣传委员业务培训,制作培训文件并下发各镇办处区和市直单位,完善机关与基层工作沟通机制,在重点环节和具体工作上增加指导力度;三是优化充实新时达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干部队伍,请示调拨经费。
40.关于“服务干部职工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二是为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机关干部,争取到了相应职级待遇;任命部分年轻干部担任股室负责人,充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队伍,优化人员结构;三是建立培训和表扬机制,开展全市宣传思想工作和宣传委员培训;四是推荐优秀年轻干部赴市委办挂职锻炼;五是积极向组织部门建议。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责任制落实有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
41.关于“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谋划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党建责任制落实,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机关重点目标任务,统筹谋划推进;二是领导班子成员按时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各项学习活动;三是领导班子成员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形成学习体会文章;四是积极参加“党务大讲堂”“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能力作风建设培训班”等党建业务培训。
42.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照上级和全市绩效考评细则,对部领导班子责任分工进行了调整;二是召开部务会、民主生活会,抓好宣传部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4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缺乏斗争性”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二是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44.关于“干部激励考核和培养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选人用人,调整部分年轻干部到机关重要岗位上担任负责人,同时加强跟踪培养;二是为部分机关和二级单位年轻干部职级晋升;三是借调个别同志赴市委办挂职锻炼;四是为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调入年轻干部,优化充实干部队伍;五是建立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市委宣传部绩效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六是制定《市委宣传部年轻干部写作能力提升培训活动方案》,开展年轻干部写作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综合业务培训。
45.关于“对年轻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选人用人,调整部分年轻干部到机关重要岗位上担任负责人,同时加强跟踪培养;二是为部分机关和二级单位年轻干部职级晋升;三是借调个别同志赴市委办挂职锻炼;四是为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调入年轻干部,优化充实干部队伍;五是建立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市委宣传部绩效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六是制定《市委宣传部年轻干部写作能力提升培训活动方案》,开展年轻干部写作能力提升培训活动;七是开展全市新闻宣传队伍业务培训。
46.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奖惩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2—2023年度丹江口市文明单位考核验收评分细则〕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标准的通知》,完成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考评细则修订工作,启动新一届丹江口市级文明创建先进推荐工作;二是推行农户积分制管理工作;三是修订的《2022—2023年度丹江口市文明单位考核验收评分细则》,将文明单位定期到“双下沉”包联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和户户走到活动,到乡村振兴包联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结对帮扶,纳入文明单位考评内容。坚持周五文明实践日制度,组织文明单位到包联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传承雷锋精神 弘扬时代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开展“学雷锋月”活动;四是持续开展文明养犬行动。捕获流浪犬,劝导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发放宣传单,依据《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政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人;市城管局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五是印发月度《全国文明城市网上申报材料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百姓宣讲文明实践活动。
47.关于“班子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党建的示范引领作用,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促进党建与宣传工作融合发展;二是扎实开展春季轮训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创新理论和基本的党务知识;三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四是每月按时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宣传思想工作实际,学习各级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及网信办、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等。
48.关于“基层党支部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上满足于规定动作”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发挥机关党总支作用,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的督促指导;二是结合宣传工作职能特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召开2023年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中央、省、十堰市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并针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扫黄打非”等重点工作开展培训。围绕能力作风建设,分层分类开展文明创建、新闻宣传等专题培训;四是每月按时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宣传思想工作实际,学习各级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及网信办、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等。
49.关于“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内设股室岗位,设置专职党务干部;二利用春季轮训,扎实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条例学习;三是按时参加“党务大讲堂”“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能力作风建设培训班”等党建业务培训。
50.关于“对全市文化产业发展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文化旅游服务公司,整合全市旅游资源,联合湖北中青国旅启动开通“饮水思源”号旅游专列,服务和太极文旅集团策划观光高塔、夜游汉江运营管理工作。二是出台进规企业扶持奖励办法,做强做大全市文旅企业。出台《丹江口市“引客入丹”旅游奖励暂行办法》。
51.关于“文化和旅游发展新引擎动力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拥江发展战略”专题学习研讨会。二是建立2023年文旅产业拟进规企业名录,积极培育太极文旅产业集团等重点企业;坚持沟通对接,及时了解武当大明峰等规上企业经营情况;三是有力重大项目推进。积极对接《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主编专家—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旅游中心总规划师,在其指导下谋划《南水北调水文化博物馆》项目,并编制上报项目申报材料。整合全市旅游资源,注册成立文旅服务公司,统筹全市旅游资源,服务夜游汉江系列项目建设。四是出台《丹江口市“引客入丹”暂行奖励办法》。
(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
52.关于“全市“村村响”工程建设维护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综合文化站摸排辖区内“村村响”终端情况;二是5月12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村村响”运维及音柱购置经费。投入资金购置“村村响”音柱用于维护更换,同时与市楚天网络公司签订《丹江口市农村智能广播网(村村响)终端运行维护协议书》。
53.关于“队伍建设后劲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大练兵”“大比武”“大学习”活动;二是严格选人用人,调整部分年轻干部到机关重要岗位上担任负责人,同时加强跟踪培养;三是部分机关和二级单位年轻干部职级晋升,激发干事活力;四是借调个别同志赴市委办挂职锻炼;五是优化充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干部队伍;六是制定《市委宣传部绩效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七是制定《市委宣传部年轻干部写作能力提升培训活动方案》,开展年轻干部写作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八是开展全市新闻宣传队伍业务培训;九是印发《中共丹江口市委宣传部大调研工作实施方案》,谋划开展基层调研活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9-5225042;通讯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沙陀营路39号;邮政编码:442700;电子邮箱:djkswxcb@163.com。
中共丹江口市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