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31日至12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2023年3月10日反馈了4方面14大类39项具体问题及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有差距,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治责任不够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及时不认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市乡村振兴局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组织了4次专题学习活动,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进行了学习,在职党员每人撰写1篇心得体会;二是将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列入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组织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5次,学习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2次。
2.关于“没有结合班子成员分工,对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行任务分解,未制定贯彻落实工作责任清单。”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班子成员分工,印发并严格落实了学习贯彻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责任分工文件。二是印发《关于组织驻村干部持续开展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讲的通知》文件,全市105个驻村工作队已组织多场次宣讲。
3.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单位本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将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内容纳入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3次研讨交流活动,党组成员书写心得体会2次,丰富了学习内容和形式;二是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了《市乡村振兴局党支部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等制度。
4.关于“对乡村振兴工作在我市‘拥江发展战略’中的定位认识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丹江口市创建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县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丹江口市2023年度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丹江口市农村养老照料中心建设等乡村建设“六件事”实施方案》等文件,全面助力我市“拥江发展战略”;二是制定了《丹江口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丹江口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编制了《丹江口市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年初方案》,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全面推进年度乡村振兴工作;三是实行“周调度,月拉练”全面推进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建设。促使乡镇之间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浓厚竞争氛围,示范村项目建设进度明显加快。
5.关于“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研究谋划不够,安排部署不细,督办落实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全市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工作的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了项目谋划申报质量,规范了衔接资金项目的使用管理;二是组织开展了衔接资金项目自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市2021年以来衔接资金项目现状、衔接项目资产底数,于5月底完成了衔接项目资产的确权移交登记及系统录入工作;三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的通知》,指导乡镇在项目谋划方面更精准,资金使用方面更规范,确保资金使用绩效。
6.关于“衔接资金项目工作推进滞后。”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回头看”工作,全面摸清了全市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及管护运营情况,为开展2022年衔接项目资产的确权登记移交和系统录入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组织开展了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督查和项目现场拉练活动,进一步加快了示范村项目建设进度。
7.关于“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督促18个镇(街道、处、区)对全市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开展了一次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闲置资产,进行了限期整改;二是督促官山镇杉树湾村引进市场主体完成了养牛场租赁;三是召开了全市衔接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及信息录入培训会,于5月底,完成了我市2021—2022年衔接项目资产的确权登记及系统录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衔接项目资产管理。
8.关于“防返贫监测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每月组织14个行业部门反馈预警信息,对14个行业预警部门和18个乡镇的分管领导、信息员、行业部门分管领导进行了防返贫监测业务培训,提升了业务能力;将行业预警信息上报与核查纳入了季度考核;二是集中提取反馈各镇(办、处、区)信息系统问题数据5次,完成569条错误数据修正。对季度数据质量靠后的三个乡镇分管领导进行了追责问责;三是整改期间开展了2次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督导检查,并下发通报1期,其间还线上抽查2次行业预警反馈核实情况,提高了镇村防返贫监测水平。
9.关于“乡村产业振兴存在短板。”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15个农口部门共同参与,收集、研究解决我市特色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助力全市柑桔、茶叶、猕猴桃、设施渔业等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多次召开智慧桔园、设施渔业项目推进协调会,聘请华中农业大学刘永忠教授等多名专家开展了10余次特色产业农技专家的现场培训,指导桔农、茶农加强柑桔、茶叶等特色产业的田间管理,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10.关于“统筹督办、协调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农担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贷款贴息业务,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贷款贴息。有效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二是对15个镇(办、处、区)59个行政村实施农业灌溉配套建设与节水改造,逐步提升全市柑橘、茶叶等经济作物抗旱能力,助推全市柑桔、茶叶等特色产业提质增收。
11.关于“光伏电站运维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丹江口市光伏电站管理暨收益分配实施办法》,对电站运维工作内容及程序再次进行了明确;二是牵头组织供电、运维公司对光伏电站进行了春季巡检,对安全围网进行了加固、杂草清理、光伏板粉尘清洗,故障排除;三是通过视频上传方式,对光伏电站管护次数进行监管。
12.关于“驻村工作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督导检查严管理。整改期间开展驻村工作督查2次,督促各乡镇对工作队暗访检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并限期整改到位;二是追责问责动真格。对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涉及的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三是考核排名强激励。每季度开展一次季度驻村工作考核,5月份开展了驻村期满考核,工作队考核结果纳入派出单位全市效能考核排名。
13.关于“沟通协调机制不畅。”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督办。组织开展项目拉练2次,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现场督办2次,发送相关工作提醒函2期,开展重点工作督查1次;二是认真落实工作例会制度。每月组织14个防返贫监测预警信息部门开展月调度会议,组织乡村建设“六件事”责任单位召开会议7次,召开季度调度会3次;三是严格考核通报。每季度开展考核,对象为全市18个镇(办、处、区)和78个市直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开展了问题整改工作。
14.关于“督办部门落实主管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协调市医保、卫健、水利等部门,结合反馈问题完善整改工作;市水利和湖泊局针对干旱存在季节性缺水问题已制定了工程措施,整改质量得到提升;市乡村振兴局对各单位防返贫监测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办;市医保、卫健部门完成了防返贫预警工作排查,大病救治率达100%,重点人群签约率100%;政策范围内报销达94.87%,做到了应纳尽纳;二是协调市住建局开展农村住房安全排查日常监管和“回头看”。完成危房改造20户。针对住新房未拆除旧房问题,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15.关于“推进行业管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每月组织14个行业部门开展联席会,收集研判预警信息,共收集预警信息7262条,从中新识别“三类”对象58户203人。与民政部门积极沟通,共进行大数据比对4次;二是在行业预警调度会中,对信息推送和核查机制做了进一步规范,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加快了各部门系统数据的共享和交换,提高了识别效率;三是将行业预警数据信息共享情况纳入市级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考核范围,对行业部门预警信息推送情况和各镇(办、处、区)核实信息情况进行了考核通报,提高了预警信息推送核实的效率。
16.关于“工作体系没有做到有效衔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研究下发了《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党组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和《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乡村振兴局)坐班人员职责》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分工,压实了工作责任;二是追责问责。针对工作衔接不及时造成向十堰报送资料不及时的问题,对1名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
17.关于“对制度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订管理制度。通过相关股室修订、机关干部征求意见、班子成员签审等程序,对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调整优化;二是组织开展了机关考勤日通报、公文办理专项督办等活动,推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18.关于“局党组对保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了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观看了保密公益宣传片,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时对机关公文传签、信息保密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了涉密人员,强化了涉密公文资料的分类保管。组织开展了计算机涉密信息排查,建立了计算机台账,分类张贴了涉密非涉密计算机标识牌。对前期出现的涉密工作不到位情况,运用第一种形态追责问责1名机关干部。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政治定力不够,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扛得不够牢”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9.关于“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共开展春季轮训11期32个学时,主要学习了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文件,增强了局干部职工“四个意识”;二是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机关工作。针对任务分解,下发了《丹江口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工作要点》,对分工职责进行了重新调整。组织开展了一、二、三季度考核,并下发了考核情况通报;三是局党组成员按分工抓实分管工作,每月下乡1次开展协调督办工作。
20.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春季轮训及支部主题党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及党的二十大报告。及时传达市纪委下发的违规违纪案例通报,促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二是修订完善了乡村振兴局规章制度汇编,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考勤纪律执行不严、工作拖沓等现象开展谈话提醒14人次,开展违规吃喝谈心谈话20余人次。
21.关于“警示教育不深不实。”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春季轮训第八期和机关干部会议上通报2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二是在春季轮训第十期集中观看《永远吹冲锋号》第四集《永远在路上》,并撰写心得体会;三是邀请市委党校老师开展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专题讲座;四是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1次。
2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及公务接待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二是开展了近三年“三公经费”问题自查;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2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公务车使用管理台账》《公务车加油登记台账》;二是规范了公务车使用审批程序,建立了《公务车使用申请审批单》;三是补齐完善了问题凭证的租车费用合同等手续;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24.关于“差旅费、会议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丹江口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丹江口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开展了近三年“三公经费”问题自查整改工作。
25.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存在不同月份送货单号连号问题”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问题凭证,开展了专项调查,梳理了形成原因,做出了情况说明;二是修订了《乡村振兴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采购流程;三是完善了办公物品、耗材采购审批手续及办公物品领用手续。
26.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存在不符合时间逻辑等问题”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问题凭证,梳理了形成原因,做出了情况说明;二是修订了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采购流程;三是完善了办公物品、耗材采购审批手续及办公物品领用手续。
27.关于“发票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票据管理规范;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丹江口市乡村振兴局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了认识;三是加强了发票使用管理,对问题凭证补开了对公发票;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28.关于“使用大额现金”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乡村振兴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现金收支管理;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丹江口市乡村振兴局财务管理制度》。
29.关于“深入镇村实地调研较少”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局党组成员2023年度调研工作计划表。党组成员已全部如期完成了调研工作任务,并分别形成了调研报告;二是组织开展季度考核3次,开展项目拉练2次,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现场督办5次,开展驻村工作督查5次,下发通报2期,及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纠正。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30.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严肃,自我剖析不深刻,程序不到位,相互批评没有辣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了认识;二是精心组织学习动员,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精心准备对照检查,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做到了民主生活会开展扎实、规范,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三是邀请市纪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参会指导,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批评整改提升,确保达到应有效果。
31.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党组“三重一大”报告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三重一大”报告制度》,相关事项集体决策,并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归档,每月按时向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三是召开党组会前按程序向市纪委派出纪检监察组报告,并邀请组长参会,今年局党组会共召开15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次。
32.关于“执行党组会议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局机关党组会议制度》,规范会议流程及会议内容;进一步规范会议议题内容,会前对相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沟通,确保各项工作开展依法依规。
33.关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对支部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员春季轮训组织支部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支部换届选举制度;二是按期完成支部换届。目前,局机关党支部成员配备齐全。
34.“‘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定期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及支委会;二是认真讲好党课,抓紧落实党组成员上党课制度。
35.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印发《市乡村振兴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准备的通知》,按规范程序开展了2022年民主评议党员测评工作。支委会专题研究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组会研究确定民主评议党员等次,并按要求在机关公示栏进行公示。
36.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相互批评不严肃,结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制度要求精心组织学习动员,认真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精心准备对照检查,全面开展谈心谈话,督促机关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整改清单。
37.关于“对干部队伍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市乡村振兴局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管理干部队伍。严格落实好考勤打卡和请销假制度,并做好外出登记。召开思想教育大会,局党组书记对全体干部进行杜绝“躺平”思想教育,领导班子成员作了表态发言。同期开展警示教育,通报考勤情况,对迟到次数较多的5名同志提出批评;二是开展好交心谈心。了解干部工作生活思想状态,确保党员干部能全身心投入工作。班子成员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约谈,及时提醒,压实工作责任,党组副书记就考勤事项提醒谈话5人次;三是合理安排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和调整了部分干部职责。
(四)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巩固整改成效不明显”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38.关于“局党组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机关考勤日通报活动,对5名迟到较多的同志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进行了谈话提醒。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二是及时修订完善了党组、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并坚持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三是精心开展组织生活会。按要求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督促机关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整改清单20份。做到了组织生活会开展扎实、规范,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39.关于“局党组对上级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后期跟踪督办不够,个别问题整改未形成合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考核评估、暗访等问题整改的提醒函》、严格审核各单位报送的国家评估、省暗访考核、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结合省委巡视反馈“脱贫人口存在规模性返贫风险”问题整改,市乡村振兴局对各单位每季度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考核打分;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守牢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工作协调函》;三是协调市住建局开展农村住房安全排查,发现并实施危房改造20户;四是协调市住建部门,每季度检查落实农村环境卫生及垃圾治理情况,并对垃圾治理长效机制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打分,乡村环境面貌得到提升;五是督办部门落实整改。及时对市直相关部门下发整改督办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等整改要求,保证了整改实效和整改质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223245;通讯地址:丹江口市丹二路18号;邮政编码:442700;电子邮箱:26952337@qq.com。
中共丹江口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3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