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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政治监督 提升巡察质效 推动巡察“全覆盖”任务高质量完成

日期: 2022-01-25 17:28:19      来源:丹江口市委巡察办

丹江口市委自2016年7月开展巡察工作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精神和省委、十堰市委工作安排,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持之以恒强化政治监督,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四届丹江口市委共开展12轮巡察,对62个市直单位、20个镇(街道、处、区)、215个村(社区)、1个国有企业、3所高中职高、3所医疗机构开展了“政治体检”。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2839个,移交问题线索932件,高质高效完成了本届市委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

一、做实政治监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一是突出聚焦“两个维护”,统筹常规巡察。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准确把握监督重点和监督方向,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重要工作安排,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按照“四个落实”“三个聚焦”要求,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先后对8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1326个、移交问题线索514件。二是突出阶段重点,强化专项巡察。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阶段中心工作,先后对13个镇(街道、处、区)和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7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对2所高中开展教育系统专项巡察,共发现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偏低等扶贫领域问题195个、行政执法不规范等劣化营商环境问题69个、思想政治课教育较为薄弱等教育系统问题31个,有效解决了突出问题,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三是紧盯群众关切,深化村级巡察。聚焦群众关切,紧盯精准扶贫、惠农补贴、工程建设、“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巡镇带村”、对92个重点村开展常规巡察等方式,实现对全市215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村级“三资”监管乏力、债务负担较重等6类影响和制约基层组织健康发展,以及便民设施不便捷、通水管网不通畅等13类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有效反映和推动解决。

    二、压实政治责任,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做实巡察反馈。落实反馈前约谈制度,以约谈促整改。五年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严肃约谈79个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整改成效明显提升。推行“一单位五反馈”机制,即向被巡察党组织、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派出纪检监察组及共性问题的相关市直主管部门反馈巡察意见,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市级领导的指导责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夯实巡察整改。制定实施《丹江口市委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审核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的处置办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责任,做到全程跟踪督办,盯紧盯实,对账销号,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对整改任务中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落实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督查督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严肃约谈、调整岗位,公开曝光。三是拓展成果运用。把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内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作为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充分用好巡察成果。通过巡察,共向市委提交招商引资、供销社改革、村级债务化解等方面专题报告21份,为市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坚持“边巡边移边处”工作机制,与市纪委监委有关室(组)建立直报径送、无缝衔接、优先办理等机制,优化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快查快办流程,有效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五年来,根据巡察情况,共移送司法机关6人,市委先后调整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9名。

三、强化贯通融合,积极构建协同高效监督合力。一是建立情况沟通机制。巡察前,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审计、财政、信访等机关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坚持巡察对象共商、监督成果信息共享、巡察队伍共建,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二是建立协同协作机制。巡察中,突出监督手段支持,加强对问题的深入了解,形成监督合力。对于立行立改事项,派出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对于重要情况、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实行纪巡互动、快查快办,形成震慑,做到与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同频共振。组织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工作专项检查,做到与组织、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协同配合。实行巡审结合、巡审同步,实现与审计监督同向发力。三是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责,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对巡察移交的面上问题紧盯不放,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确保三个月内整改完成率达到90%以上。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建立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听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作配合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形成立体聚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巡察监督格局。五是强化群众监督。探索微信二维码与巡察工作结合模式,自主创办“码上巡察”扫码反映和举报问题平台,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开启“指尖上的监督”,有效破解传统举报渠道偏窄、接收举报件数量偏少、举报对象顾虑较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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