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十堰市委巡察机构第一调研督导组组长凌燕一行4人,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对我市巡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督导。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裴胡军,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庆海,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刘传林,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何立赟参加了调研行程。
座谈会上,裴胡军就我市巡察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打算做了详细汇报。刘庆海就市委组织部如何加强巡察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巡察持续高效开展、做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做了工作汇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也都结合各自所承担的巡察工作职责,谈了自己的履职情况、工作感受,以及工作建议。
凌燕组长认真听取了有关汇报,对我市巡察工作作出高度评价,认为我市巡察工作领导重视有高度、组织实施有力度、巡察成果有实度、监督贯通有深度、巡察整改有效果。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压实巡察主体责任。要把市委巡察主体责任压得更实更紧更具体。二是要更加突出政治监督重点。要更加突出政治性、坚持原则性、注重客观性、确保成效性,注意把握好“三个关系”,即政治与业务的关系、政治与政策的关系,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三是要切实推进高质量巡察全覆盖。着力破解制约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的弊端和因素,把握时序进度,注重质量效果,创新巡察方式,不搞层层加码。四是要加快推进联动贯通。要纵横双向贯通,推进监督有效融合,增强政治监督效能。五是要着力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坚持在巩固中深化,在规范中提升。
调研督导组还认真查阅了我市巡察工作档案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了有关意见建议。
会后,凌燕组长还深入我市巡察干部中,开展个别谈话,倾听基层巡察干部心声,收集有关意见建议,鼓励大家振奋精神、再创佳绩。(市委第四巡察组 吴昊)










